焦房文〔2013〕33号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3年整顿和规范市城区 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现将我局制定的《2013年焦作市房管局整顿和规范城区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2013年焦作市房管局整顿和规范 城区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和焦作市城区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焦制违〔2013〕1号)文件精神,在去年城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市城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围绕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厅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有关要求,按照“自查、检查、整顿、完善和提高”的原则,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活动。重点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违规预售、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城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这次整顿活动,局成立整顿和规范城区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林新平局长任组长,张志超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大队。 第一检查组:张志超(副局长)、冯尚慧、孙海欧、徐子鹏 第二检查组:郜延军(副调研员)、王进才、赵贵明、姜涛 第三检查组:贺东升、王小周、顾培军、靳远 三、整顿的范围 1、2011年以来,有在建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对“新闻媒体”有反映、消费者投诉集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重点查处。 四、整顿的主要内容 (一)商品房预售管理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非法预(销)售商品房的; 2、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费用的。 (二)商品房预(销)售动态监管 1、预售许可情况、预售方案、开发建设单位资质等信息是否以公告栏的形式在售楼部对外公开; 2、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10日内)对外公开销售的; 3、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的; 4、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的; 5、房地产开发企业炒卖房号、雇佣人员炒作房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扰乱市场秩序的; 6、已经认购的商品房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的; 7、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否签订; 8、委托代理销售商品房项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取得资质备案证书的。 (三)房地产广告发布管理 1、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的; 2、发布的广告未注明预售许可证编号的; 3、发布内容不实的虚假广告。 五、方法步骤 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6月26日-6月30日) 1、制定工作方案。市房管局就整顿和规范城区房地产市场秩序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及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2、召开整顿和规范城区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组织市城区范围内的开发企业召开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规范和整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7月1日-7月20日) 1、企业自查。整顿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此次整顿和规范的内容进行自查,并将自查表、自查报告等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于7月2日前报市房管局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房管局办公楼七楼706室、电话2910673)。 2、组织检查。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市房管局抽调专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所有规定项目和上阶段所有自查内容进行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3、查处和整改。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和项目分情况进行查处。对情节较轻,主动配合的企业限期整改;对个别投诉较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4、通报整顿情况。在市场整顿和规范过程中市房管局将适时在焦作日报、焦作房地产网等媒体披露整顿情况。对好的典型给予表扬,对措施不力、明显违法违规的开发企业要公开曝光,并列入“黑名单”。 (三)总结巩固阶段(7月21日-8月1日) 1.总结工作。采取一定形式对全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进行总结。 2.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针对整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在此基础上健全房地产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努力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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