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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关于切实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

2018-01-09 09:14| 发布者: admin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文件

焦房文〔2017〕14号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关于切实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区域
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进入2017年以来我省多地民房和居民楼发生火灾,特别是2月8日,我市示范区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包括1名6岁儿童。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引起高度重视,全力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工作是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基本服务、更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服务。各县(市)区物业管理部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到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强化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要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分析研判辖区火灾防控形势,紧盯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迅速采取超常规措施,坚决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稳定。
      二、做好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工作
      (一)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物业管理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及时消除各种消防隐患。
      (二)市物业管理协会要发挥行业协会自身优势,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各会员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交流,组织专家制定各类型物业消防安全工作指导规则,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水平和能力。
      (三)物业服务企业必须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服务工作。一是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针对各类型物业具体情况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火灾发生后要及时控制灾情,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消防部门;二是物业管理区域要确定一名消防专员,专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工作;三是要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四是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物业管理区域装饰装修管理,防止易燃装饰材料引发火灾;五是要对各物业管理区域的天台及其他通道进行经常性巡查,及时清理障碍物,做到畅通无阻;六是要对各物业管理区域,尤其是公共场所、集体宿舍等用电负荷进行安全检查,防止超用电负荷引起火灾发生;七是要24小时确保各物业管理区域消防通道畅通无阻,防止发生火灾时消防车受阻;八是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广大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消防知识、开展消防演习等活动,增强广大业主、物业使用人消防知识,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建立长效机制,对消防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
      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建立长效机制,对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积极组织排查、消除火灾隐患,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配合公安消防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杜绝和减少我市物业管理区域火灾发生,保护广大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树立物业管理行业形象,为平安焦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2017年2月17日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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