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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文件 焦房文〔2017〕24号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关于落实《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3月25日至4月3日大气污染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政府办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防止污染反弹现就进一步做好2017年3月25日至4月3日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3月28日接到《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3月25日至4月3日大气污染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焦政办明电〔2017〕42号),请各县(市)区物业管理组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开展城市清洁行动。每周五组织一次大扫除,全面落实既定城市清洁行动各项措施。即起日至4月3日每天下午五点半之前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要将管控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房管中心物业科。 联系人:张浩 联系电话:3568471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2017年3月29日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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