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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文件 焦房文〔2017〕88号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关于进一步开展城市老旧建筑安全排查整 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房管(住建)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豫建〔2017〕148号)精神,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为切实做好我市这项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迅速抓好2016年排查出有房屋安全隐患的全面整治 (一)对目前正在隐患整改的38栋楼,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整治、明确专人负责,在九月底前要全面整改完毕。 (二)对房屋安全隐患整改要全面建立整改台账,登记分类,做到资料详实,数据准确。 (三)对房屋安全隐患整改过的要有专业技术部门进行隐患整改的技术鉴定,并出具报告。 二、要迅速全面做好老旧建筑安全的再排查 在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整改的同时,要重新对其他老旧建筑进行一次再排查。 (一)结合2016年城市老旧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内容,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失修失养严重的建筑进行现场查看,重点督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涉及结构安全问题或人民群众因质量问题多次投诉的房屋。 (二)建造年代较长,已超出或接近正常涉及使用年限扔继续使用的房屋及达到正常设计使用年限一半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如体育馆、商场、学校校舍等)。 (三)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及私自拆改主题结构的房屋。 (四)临近易发生自然灾害(如河、山体、采空沉陷区等)的房屋。 (五)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的房屋等。 三、要迅速开展全面督查工作 市局将在近日内要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主要内容是: (一)是否制定了老旧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并安排部署。 (二)是否全面掌握了老旧建筑的安全状况。 (三)是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建筑制定了安全整改措施并进行了整改。 (四)督查方式: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 四、落实责任、加强检查 从通知即日起到九月底为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房管(住建)部门再排查再整改阶段。十月十五日前将这次排查整情况书面报送,十月下旬将对各部门进行督查。 老旧建筑安全再排查再整治工作是当前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一项重要工作。各县市房管(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突出重点,落实责任,确保实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当地主管部门跟踪到底,坚决整改到位。对存在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市(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严重的提请当地政府或纪检部门进行问责,强化责任追究。 联系人:赵伟 电话:0391-2925675 邮箱:jzfgjzzk@163.com 附件:2016年老旧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台账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2017年9月21日 附件 2016-2017年老旧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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