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文件 焦房文〔2018〕14号 签发人:张 刚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老旧房屋隐患整治和高层建筑 消防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房管(住建)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2017〕14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有效防止和遏止重大事故,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决定对全市老旧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2016年至今排查出老旧建筑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二)对物业管理住宅小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开展排查情况。 (三)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河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情况。 (四)物业管理区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二、督查范围 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三、时间安排 1月23日至 1月25 日(具体日程见附表) 四、督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主要听取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并提供纸质汇报材料。 (二)查阅资料,主要查阅排查整改有关资料。 (三)现场查看,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各排查一个正在整改和一个整改完毕的隐患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确保此次全市老旧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督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督查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组织与督查无关的活动。 联系人:许卉 电话:0391-2925675 邮箱:jzfgjzzk@163.com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2018年1月19日 附表: 督查时间安排表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8年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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