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房屋转移登记 (1)商品房转移登记 房产管理部门进行购房资格审核与房屋信息核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缴纳契税、维修资金等→房管部门受理、审核,并出具房屋转让确认单→不动产登记部门受理、审核、登记发证。 (2)存量房转移登记 房产管理部门进行购房资格审核与房屋信息核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缴纳契税、资金监管等→房管部门受理、审核,并出具房屋转让备案确认单→不动产登记部门受理、审核、登记发证。 2、房屋抵押登记 (1)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 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房管部门受理、审核,合格后出具抵押备案确认单→不动产登记部门受理、审核、登记发证。 (2)现房抵押登记 房管部门受理、审核,合格后出具抵押备案确认单→不动产登记部门受理、审核、登记发证。 (3)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房管部门建立在建工程楼盘表,并核验抵押房屋→受理审核,合格后出具在建工程抵押备案确认单→不动产登记部门受理、审核、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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