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如果户口不在我市,可参照外来务工标准申报。需要提供与合法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相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在申报开始后,到居住地所在社区申报。 |
© 2025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主办: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焦作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丰收中路1566号 电话:0391-2925525 传真:0391-2925525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53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61号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豫ICP备1202374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