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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中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8-09-20 09:20| 发布者: admin

焦房〔201816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关于成立中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心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房产管理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稳步建立和完善我市房产管理行业社会信用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中心研究决定成立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张  刚

副组长:葛元彬    郜延军

成  员:冯尚慧    张二虎    贺东升    王海英     尚海州    孙海欧    褚海林    皇甫利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政策督察科,郜延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心政策督察科)牵头负责中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联系联络、信用信息上报以及信用成果使用利用等相关政策的制定、实施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各成员科室及单位依据各自工作职责,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双公开”原则,具体负责本业务领域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归集整理、公开公示、报送发布以及使用管理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中心办公室:负责中心门户网站上房地产企业及个人社会信用信息的公示发布以及相关信息的及时更新工作。

房产与行政事项服务科:负责我市商品房预(销)售许可信息、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执业(从业)人员执业信用信息的报送、发布和信用成果的使用利用工作。

物业管理科:负责我市物业管理企业以及执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报送、发布和信用成果的使用利用工作。

房改综合科:负责我市住房保障家庭信用信息的报送、发布和信用成果的使用利用工作。

住宅建设科:会同房管所负责中心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承租单位和人员的信用信息以及房屋安全领域有关信用信息的报送、发布和信用成果的使用利用工作。

房地产交易所: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人员以及金融机构等在预售资金监管、房产转让、抵押、合同网签和备案等业务方面涉及的信用信息的归集、整理、报送和信用成果的使用利用工作。

房信网络科技公司:协助中心办公室负责做好中心门户网站房地产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栏目的涉及、使用以及维护工作。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2018年6月26日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86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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