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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11-14 11:24| 发布者: admin

焦房2018108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房管(住建)部门、中心所属各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2018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20181114


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节天气寒冷、风大物燥,历来是火灾高发特别是亡人火灾多发的季节。据统计,冬春季节共发生火灾与夏秋两季相比,火灾起数高出19%,伤亡人数高出4%,直接财产损失高出22%。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按照河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建明电201839号)和焦作市防火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焦防安201814号)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防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1115前)。各县(市)区房管(住建)部门要对辖区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居民住宅及老旧住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评估,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立即召开会议,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全国“两会”结束前)。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各项任务落实。

(三)总结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1天内)。各县(市)区房管(住建)部门、中心所属各单位要对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汇总,分析研究火灾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三、工作重点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主要督查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河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情况,是否开展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排查并建立台账;是否按照要求积极推进微型消防站建立、集中充电车棚建设等;是否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定期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重点督查消防泵(栓)、消防水箱、防排烟系统、电气线路、应急照明、自动喷淋、自动报警、事故广播、监控等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落实消防管理制度、遵守消防技术规范、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及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管理、电气线路管理;消防控制室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和制度建设,应急事件处置程序建立,防控制室人员值班和持证上岗工作以及档案资料收集管理情况;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及高层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等。

(二)要切实开展好对管辖的公有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用电、用气隐患排查作为重点。同时,要加强对承租户进行用电、用气方面宣传提示警示,督促其克服侥幸麻痹心理。

(三)对办公场所、机房、档案库、仓库等场所内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入分析,制定出台针对性安全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实施重点约谈督导,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落实防火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房管(住建)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层层分解任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对在管的物业管理项目冬春火灾防控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治理,全面梳理排查情况,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表》。按照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分类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并在1125日前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表》报各县(市)区房管(住建)部门。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利用互联网、手机平台、微信公众号、公共宣传资源等途径,以“关注消防,平安你我”为主题,大力宣传普及冬季消防常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技能。

各县(市)区房管(住建)部门从12月起每月23日前,将当月工作小结报中心物业管理科。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1天内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表》表一、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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