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房文〔2019〕16号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消防安全 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站区、马村区房管部门,中心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扎实推进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将中心领导办公会研究通过的《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2019年2月25日 附件: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中心火灾防控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火灾隐患,建立指挥统一、保障有力、行动高效的消防工作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社会危害。 (二)工作目标 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掌握消防安全常识,改善单位消防安全环境;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做到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加强相关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完善应急管理,切实增强火灾抗御能力,确保本单位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心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起草下发消防安全管理文件,制定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制度;指导各单位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督促各单位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张 刚 副组长:武修胜 葛元杉 王 冰 郜延军 常九德 成 员:贺东升 冯尚慧 尚海洲 张二虎 靳克明 任 超 栾学东 王 泉 皇甫利红 冯 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贺东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中心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中心所属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单位分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的直接负责人,对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并负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职责分别是: 住宅建设科:负责消防安全目标的管理,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杜绝事故发生。 办公室:负责对机关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物业管理科:负责指导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辖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房产与行政事项服务科:督促中介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在租赁合同中书面明确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 房地产交易所:负责组织建立中心交易大楼发生火情等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响应和处置机制;与大楼承租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做好房屋租赁的监督和备案管理工作,督促出租人、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焦东房管所、焦西房管所和国有经营用房管理所:负责所辖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并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天乐测绘公司: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居园公司:负责对中心交易大楼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对消防设施设备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新,保证完好有效;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房信公司: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中站区、马村区房产管理中心:负责所辖公共租赁住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推进各单位消防责任制的落实。中心所属单位、机关办公室要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照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中心所属单位要对办公场所、机房、档案库、仓库适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每个季度要开展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单位人员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办公场所要做到人走随即关闭空调、电脑、饮水机等电源,值班人员遇到突发情况迅速报告并妥善处置。 (二)重点做好直管公房消防安全的排查和整改。相关单位要组织对所辖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对承租户进行消防宣传提示警示,督促其克服侥幸麻痹心理。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应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各类防火、防触电设备功能是否正常,工作场所有无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有无私拉乱接电线、线路老化、擅用明火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等情况。 检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逐个列出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时限、监督整改的责任人以及临时采取的防范措施,直至隐患彻底排除。 (三)指导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辖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心物业管理科要指导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是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定期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重点督查消防泵(栓)、消防水箱、防排烟系统、电气线路、应急照明、自动喷淋、自动报警、事故广播、监控等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并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二是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技术规范、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管理、电气线路管理;三是消防控制室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建立应急事件处置程序、消防控制室人员要持证上岗工作;四是按照要求积极推进微型消防站建立、集中充电车棚建设等,认真开展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安全管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五是按要求落实《河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排查并建立台账,保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及高层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等。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一是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综合考核体系,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二是要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年度考核,严格奖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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