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房文〔2019〕26号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关于转发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 交通领域安全生产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房管(住建)部门、中心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焦作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交通领域安全生产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焦城建管委〔2019〕3号)精神转发你们,并结合房管工作实际,提出相关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超前研判,强化管控,紧盯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迅速采取超常规措施,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运行。 二、重点做好公有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国有经营用房管理所、焦东房管所和焦西房管所要在2月底对公有房屋(包括在管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再次迅速组织开展公有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负责管理的住宅小区,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应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各类防火、防触电设备功能是否正常,有无私拉乱接电线、线路老化、擅用明火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有无为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行为。要深入到承租群众家中进行消防宣传提示警示,并将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提示告知书面交承租群众,并有承租群众的签字,入户排查率力争达到100%。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个列出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时限、监督整改的责任人以及临时采取的防范措施,直至隐患彻底排除。 三、认真开展办公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各单位要对办公场所、机房、档案库、仓库开展一次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有无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有无私拉乱接电线、线路老化、擅用明火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等情况;工作人员要自觉做到人走随即关闭空调、电脑、饮水机等电源;值班人员遇到突发情况迅速报告并妥善处理。 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立即整改。 四、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各县(市)区房管(住建)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专项行动,及时组织清理建筑内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以及室外“飞线充电”等现象。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河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排查并建立台账。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重点排查消防泵(栓)、消防水箱、防排烟系统、电气线路、应急照明、自动喷淋、自动报警、事故广播、监控等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消防控制室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建立应急事件处置程序、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等情况。 五、加强督导检查,强化奖惩问责 中心将适时对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对因安全隐患排查不力,整改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月8日前,中心所属各单位要将本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各类规章制度建立完善情况,报中心住宅建设科;各县(市)区房管(住建)部门要将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报中心物业管理科。 联 系 人:许 卉 联系电话:2925675 邮 箱:jzfgjzzk@163.com 联 系 人:张 浩 联系电话:8795339 邮 箱:fgjwyk@126.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交通领域安全生产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焦城建管委〔2019〕3号)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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