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房文〔2019〕77号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关于七月份在物业管理区域持续开展 全城清洁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焦作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七月份扬尘污染防控加压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焦控尘办〔2019〕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19年七月份,从本周起每周二、周五各开展一次全城清洁行动。 二、工作内容: 辖区内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全面开展楼宇顶部、立面、小区楼道以及地面、树木等开展冲洗行动,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区域,确保小区清洁全覆盖。 三、工作标准: (一)小区内所有地面、停车场,做到无烟头、纸屑、果皮等杂物。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 (二)小区内所有花坛、绿地、树木、苗木,不间断巡视,做到无杂物,绿地无黄土裸露。 (三)楼道内的墙壁整洁,做到无蜘蛛网、无灰尘、表面干净;步梯及扶手无烟蒂、无垃圾、无痰迹、无灰尘、无污渍。 (四)楼宇立面,做到整洁、无污渍。 (五)楼顶保洁,做到无灰尘、无纸屑、无杂物等。 四、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 (一)市房产管理中心 市房管中心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清洁行动的组织协调。每周对全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结果。 (二)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对所在辖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全面推进辖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在七月份期间,每周三17:00前以电子版(检查督导照片及影像资料)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到市房产管理中心物业科邮箱。 (三)物业服务企业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全城清洁行动时间表,落实计划进度,建立任务台账,在七月份期间,每周二、周五17:00前以电子版形式(七月份焦作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全城清洁行动工作台账、前后对比照片及影像资料)报送到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市房产管理中心物业科邮箱。 联系人:张 浩 电话:0391-8795339。 邮 箱:fgjwyk@126.com。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2019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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