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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0-01-03 22:03| 发布者: admin

焦房20202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物业管理区域

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春节佳节将至,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在管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广大群众和业主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根据焦作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冬季火灾防控“百日安全”行动方案》的通知(焦防安201915)文件精神,吸取《202011日重庆市加州城市花园小区一楼房发生火灾教训,现将有关做好春节期间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春节假期积极动员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自觉查找身边消防火灾隐患,学习并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技能。要利用小区内公示栏,广告栏,电子滚动屏幕,业主微信群、QQ群,全方位、多层次、高频次地宣传消防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曝光重大火灾隐患,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营造做好排查整治物业管理区域内火灾隐患的强大声势。

二、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一)要针对寒冷天气用火用电增多、夜间火灾风险增大等情况,加大消防检查力度,广泛开展冬季防火提示。(二)要重点清理小区及楼道杂物堆放,“飞线充电”、私拉乱接电线等隐患。(三)春节前,要将所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全面排查一遍,一般性火灾隐患要整改到位。要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自身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公安消防部门协调解决,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一)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确保消防安全落实到位。()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并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市房产管理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进行抽查。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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