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房文〔2020〕31号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 规范管理服务的通知
各县(市)房产管理中心、中心各科室: 为认真落实全省住房和房地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应对疫情给我市房地产市场带来的风险和冲击,统筹做好房地产领域各项重点工作,现就加强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重大风险、推进我市房屋网签备案制度、提升服务效能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管控房地产市场风险 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市场重大风险,事关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事关金融体系安全运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县(市)房产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底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统筹做好企业解困和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密切关注因疫情对房地产企业造成的冲击,了解掌握企业销售行为引发的矛盾纠纷,防范房地产市场资金链断裂可能引发的系列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提升网签服务效能 各县(市)房产管理部门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建房规〔2020〕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房屋网签备案业务数据标准的通知》(建办房〔2020〕14号)的内容和要求,加快推进房屋网签交易备案,全面提升服务效能。通过楼盘表实现房屋信息全面采集和动态更新,通过信息共享实现交易房源的自动核验,通过网络端口实现网签备案就近办、异地办、随时办,通过网签即时备案最大限度实现便企利民,通过主动推送网签数据,实现应用价值的最大化。 三、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 各县(市)区房产管理部门应当以房屋网签备案系统为基础,整合资质许可、房屋面积管理、商品房预(现)售、交易资金监管、信用管理等内容,加快建设具有自动核验、便捷查询、统计监测等功能的房屋管理基础平台,建立以房屋网签备案数据为基础的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统一数据标准、统一数据接口、规范数据推送,实现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与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互联互通、有效融合,为房地产市场调控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推进合同网签备案一网通办 各县(市)区房产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高度扎实开展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省内“一网通办”工作。积极推行“互联网十网签”模式,鼓励使用房屋交易电子合同,利用大数据、人脸识别、电子签名、区块链等技术,加快移动服务端建设,实现房屋网签备案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 五、严格商品房预售审批 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加强对国家、省、市有关预售政策的学习和把握,积极同国土规划、住建及有关银行的沟通,强化申报要件核查和现场核查,严格按照预售许可核发标准化规程,不断提高办件质量。要在网站公开预售申报服务指南,对企业报建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耐心为企业辅导申报材料,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落实好已出台的优惠企业各项措施,开通对诚信企业的办件绿色通道,做到符合条件立即办,全力服务好企业。 六、全面落实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制度 各县(市)房产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政策,完善交易资金监管信息系统建设。一方面要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进入监管账户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预售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账户,防止资金挪用,产生楼盘烂尾。另一方面要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除交易当事人提出明确要求外,当事人办理房屋网签备案应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协议,交易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房屋完成转移登记后应立即划转。 七、规范房屋测绘管理 房产预测绘、实测绘工作须严格按照《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2000进行。预测绘依据委托方提供的建筑施工图进行计算,实测绘待楼幢竣工后,参照施工图纸,严格按照现状进行测绘作业,现状与建筑施工图不符时,应认真做好标注、并依据现状进行作业。预测绘采取“制图—确定分摊方案—计算—检查—审核—形成成果”程序,实测绘采取“现场测量—制图—确定分摊方案—计算—检查—审核—形成成果”程序。确定分摊方案时须由主测绘员、副测绘员和技术负责人共同商定并形成书面材料予以归档。测绘档案应及时归档保存,便于日后查询利用。平时要指定专人负责测量仪器的检测工作,确保测量仪器的正常使用及精度。 八、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各县(市)区房产管理部门要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对本区域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日常检查,全面实行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制度,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一房一价、一套一标、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营造公开、透明的房地产市场秩序。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坚决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销售等行为,保持与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发改委、网信办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发现问题信息共享,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惩戒,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从业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对不讲诚信、不守法经营的行为进行曝光,对整个行业形成震慑力。 九、积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我市的房地产业发展中,租赁市场的发展近年来一直是一个短板,目前全市每年进行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基本都是商业门面房,整个住房租赁市场潜力远远没有唤起。对此,要在政府层面制订出系统的优惠政策,从税收、用水用电、住房租赁企业注册登记、消费审批等多个环节共同发力,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向房屋租赁市场。要引进几家有实力的住房租赁企业在我市布局,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专业化、机构化租赁企业发展。持续推进我市各类青年人才公寓建设,尽快实现交付使用。同时,要加强租赁市场的规范管理,加快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建设,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坚决堵塞私自改造私自租赁现象,为房屋租赁市场发展提供良好环境,盘活存量房屋资源,加快形成租购并举的格局。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2020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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