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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2020年度部门预算

2020-06-10 16:12| 发布者: admin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2020年度部门预算

 

 

 

 

○二○年六月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 机构设置情况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本级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基本性质为参公事业单位,下属国房所和房地产交易所,属于自收自支单位,财务隶属于市财政。单位编制人数32人,实有人数25人,离退休人员17人。中心内部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政策督查科、房改综合科、房产与行政事项服务科、住宅建设科、物业管理科。

(二)部门职责

负责实施住房保障工作规划和建设,负责实施保障性住房收购和回购;负责监督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后期服务和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实施住房制度改革有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房屋交易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公有房屋的资产租赁和维修;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和查询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包括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本级、焦作市国有经营用房管理所、焦作市房地产交易所。本预算仅包括中心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2020年收入1340.08万元,支出总计1340.0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2.84万元,减少3.7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2020年收入合计1340.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40.0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2020年支出合计134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18万元,占37.55%;项目支出836.9万元,占62.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340.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52.84万元,减少3.79%,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340.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00%;国防支出0万元,占0.00%;教育支出1.94万元,占0.14%;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71万元,占5.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72万元,占1.92%;城乡社区支出612.97万元,占45.74%;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支出619.74万元,占46.2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3.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6.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6.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4万元。 比 2019年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3.9%。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0万元,下降0.0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较上年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正常运行及日常维护,与2019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0.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42.86%,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4.16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9年减少0.96万元,下降2.73%,主要原因:加强管理,节能降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对19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98.56万元。 2020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 1340.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46.2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6.94万元,支出项目共16个,支出总额836.9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1个,支出总额59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固定资产总额623.46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321.09万元,车辆40.45万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部门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六)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0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

附件: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2020年6月2日


【06】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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