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房文〔2020〕38号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中心所属各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0年6月22日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国家、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安委〔2020〕3号)、《河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豫安委〔2020〕7号)、《焦作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焦安〔2020〕4号)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工作。 1.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要主动与公安、消防、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重点做好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畅通消防通道等工作。 2.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2)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4)保障共用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5)组织本单位员工和居民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6)消防控制室要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值班操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 3.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巡查,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行为以及室外“飞线充电”的行为,要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二)组织开展公有房屋和办公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公有房屋安全隐患综合治理。中心所属各房管所要组织开展对管辖公有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原公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再次全面开展公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问题台账,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逐个列出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时限、监督整改的责任人以及临时采取的防范措施,直至隐患彻底排除。同时,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防火巡查力度,摸清排查底数,及时纠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堵塞疏散通道、电动车楼内停放或充电等问题,确保公有房屋住用安全。 2.办公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心所属各单位要对办公场所、机房、配电房、档案库、仓库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做到不漏房间、不漏设施、不漏人员,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实现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对各种隐患排查彻底、整改到位。 (三)组织开展对话谈心活动。 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警示教育。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警示教育,利用会议、板报、标语、防火演练等多种形式,组织职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学习消防知识,掌握防火灭火技能。要以各类安全事故为反面教材,克服侥幸麻痹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对每名员工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做到“四懂四会”,即: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逃生自救;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情事故、会疏散逃生。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相关部门、单位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制定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各项排查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前期排查的“三个清单”,针对重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直至整改结束。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市住房保障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细化措施方案。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强化督导指导。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中心将适时开展随机督导。 (四)报送资料。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期间,每年12月底前,各单位要向中心报送年度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中心物业管理科;中心所属各单位将工作总结报送中心住宅建设科。 住宅建设科电话:0391-2925675 邮箱:jzfgjzzk@163.com 物业管理科电话:0391-8795339 邮箱:fgjwyk@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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