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房文〔2020〕53号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关于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专项检查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消防车通道治理,保障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畅通,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市住房保障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专项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 二、工作内容 督促居民住宅小区开展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封闭等问题自查自纠,落实消防车通道标识管理,处罚、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确保居民住宅小区停车规范、消防车通道畅通有序、消防管理提质升级。 三、工作职责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的通告》(附件1),指导有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小区开展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封闭等隐患问题自查自纠,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联合消防救援部门统一印制一批《消防车通道违章停车警示单》(附件3),针对居民住宅小区内违法违规停放、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行为,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张贴《消防车通道违章停车警示单》(保留存根和违停照片),督促违停车辆及时挪移。有条件的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运用短信、微信平台等手段,向违停车辆所有人定向推送违停警示信息。9月底前,联合消防救援部门检查核实居民住宅小区划线管理情况。 消防救援部门:推动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等加强对辖区无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小区,联合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对无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小区开展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封闭等隐患问题检查。推动社区、行政村在无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依法处罚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行为。联合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于8月中旬召开加强物业管理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结合居民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消防车通道违章停车警示单》,适时开展现场执法,依法处置占堵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对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抄报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对居民群众举报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核查,依法处理。 四、工作措施 (一)督促自查自纠。消防救援部门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的通告》(附件1,以下简称《通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发动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救援部门发动社区、居委会,把《通告》张贴在居民住宅小区明显位置。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消防救援部门要督促居民住宅小区按照《通告》内容对小区内消防车通道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物业服务企业应通过投诉举报、警示警告、限时劝离、禁止驶入等手段措施,严防严控占用消防车通道现象。 (二)集中划线管理。各县(市)区消防救援部门、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居民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设置明显标识(标识设置标准及要求见附件2)。要建立小区台账,分类统计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划线情况。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统计有物业管理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及标识设置情况;各县(市)区消防救援部门负责统计无物业管理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及标识设置情况。相关数据由消防救援部门联系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附件4)。 (三)开展联合检查。各县(市)区消防救援部门、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自行组织,集中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消防救援部门接到举报投诉或工作中发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现象的,从快立案,从严处理,按照《消防法》第六十条处罚当事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能证明已经履职尽责的,可免于处罚。对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 (四)集中宣传曝光。消防救援部门要利用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以“打通生命通道”为主题,开展法制宣传和常识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推动社会形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共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行动期间,每周在微信公众号、每月25日在各级主流媒体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剖析危害性和危险性,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杜绝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专项检查是精准治理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灭火救援效能、减少火灾人员伤亡的有效手段。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务求实效。 (二)严格排查,督改问题。各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着力排查整治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等突出问题,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强力整治;对消防车通道长期严重堵塞、占用的,要结合实际研究整改方案,实施综合治理,特别是要彻底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突出问题。 (三)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各地要结合排查检查情况,对本地消防车通道现状进行全面分析研判,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建立消防车通道管理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查处和征信管理等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监管质效。 专项检查期间,各地消防救援部门每周五将《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专项检查统计表》(附件4)报送至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 联系人:张良 联系方式:3556119
附件:1.关于规范和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的通告 2.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标准及要求 3.《消防车通道违章停车警示单》 4.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及标识设置情况统计表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焦作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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