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房文〔2020〕74号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组织开展已盘活处置公租房项目回头看的通知》的通知
沁阳市、孟州市、博爱县、修武县住房保障部门: 9月29日,我中心收到省住建厅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已盘活处置公租房项目回头看的通知》(豫建住保〔2020〕369号)文件,为落实省住建厅“回头看”《通知》精神,现将《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落实省厅文件要求。请于2020年10月22日下班前将自查报告以红头文件形式与已批准盘活处置公租房项目情况调查统计表一同报送至我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常亮 0391-2927108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0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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