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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20-10-16 09:34| 发布者: admin

  买受人:王素芳,身份证号码:410811196808022541。


  商品房坐落:焦作市解放东路金桂苑商业广场负一层B118号、B112号、B101号(共三套)。


  买受人王素芳分别于2008年11月27日、2009年4月25日、2009年5月4日购买并与焦作市东桂基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上述三套房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在我单位业务系统进行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2020年10月14日,买受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缴款收据到大厅窗口查询上述房屋信息时,发现焦作市东桂基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年提供留存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中买受人身份证信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受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买受人提供的上述三套房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身份证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一致,买受人申请更正上述三套商品房买卖合同业务系统中的身份证信息,并自愿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因焦作市东桂基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已不存在,拟对上述房产商品房买卖合同业务系统中的身份证信息进行更正,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 10月 23日之前)以书面材料报送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我单位将予以更正。


  地址:焦作市丰收中路1566号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一楼业务大厅商品房交易科


  联系电话:8795291


焦作市房地产交易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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