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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灾后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2021-08-05 18:42| 发布者: admin

焦房202147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关于灾后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各辖区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及物业服务企业:

近日,我市出现大范围降雨,造成部分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严重。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充分发挥专项维修资金应急效能,现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建立维修清单

辖区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及业委会等主体要以《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为政策准则,对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建立维修清单,并主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按照一次普查、分批维修的原则启动维修。

二、分类区别,开通绿色通道

1、应急维修

对于物业管理区域电梯、消防、专用排水设施等共用设施设备损坏,情况紧急,无法正常使用的,相关业主、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要立即组织应急维修,并由辖区街道办事处、业委会或业主大会作为主体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2、绿色通道

对于尚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我中心按照简化程序、方便群众为原则,为申请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可由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申请主体,报经辖区街道办事处后,采取网上提交、书面提交、预约上门服务、事前承诺,事后补齐资料等多种方式办理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确保维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信息公开,确保过程透明

对于维修资金使用项目,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采取内部公示、网络发布等多种方式,及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强化社会力量监督,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采取虚假承诺、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骗取、挪用维修资金的,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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