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度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部门决算 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实施住房保障工作规划和建设,负责实施保障性住房收购和回购;负责监督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后期服务和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实施住房制度改革有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房屋交易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公有房屋的资产租赁和维修; 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和查询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单位基本性质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属国有经营用房管理所和房地产交易所,属于自收自 支单位,财务隶属于市财政。单位编制人数 35 人,实有人数 25 人,离退休人员 17 人。中心内设机构 8 个,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政策督查科、房改综合科、房产与行政事项服务科、住宅建设科、物业管理科。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部门决算包括: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本级、焦作市国有经营用房管理所、焦作市房地产交易所。 本决算仅包括中心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支总计均为 827.37 万元。与上年度相比, 收、支总计各减少 67.13 万元,下降 7.5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部分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合计 754.1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4.05 万元,占 99.98%;其他收入 0.14 万元,占 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支出合计 754.2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58.95 万元,占 74.11%;项目支出 195.31 万元,占 25.8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 770.46 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57.04 万元,下降6.8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部分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54.1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98%。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29.21 万元,下降 3.7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结构情况。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54.12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 1.42 万元,占 0.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03.10 万元,占 13.67%;卫生健康(类)支出 24.99 万元,占 3.31%;城乡社区(类)支出624.62 万元,占 82.83%。。 (三)具体情况。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44.08 万元,支出决算为 754.1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5%。其中: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1.94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3.2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部分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31.65 万元,支出决算为 29.7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48.06 万元,支出决算为 44.7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3.0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退休人员,其他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2.48 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 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51 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 支出决算为 3.64 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 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13.8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3.8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核算的社保基数小于社保局核算的基数。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 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 11.87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1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3.6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减少。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 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372.07 万元,支出决算为 42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5.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 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167.1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51.8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90.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 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 50.00 万元,后 财政压减到 43.50 万元,支出决算为 43.5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弥补 办公经费不足(项)。年初预算为 1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目是以收定支项目。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办公 用房租金(项)。年初预算为 13.8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目是以收定支项目。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23.74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库直接划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8.81 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 6.36 万元,下降 1.13%,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部分支出。其中:人员经费 499.10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59.7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7.40 万元,支出决算为 5.92 万元,完成预算的 80.06%。2020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 约,减少部分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0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00%,占 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5.80 万元,完成预算的82.86%,占 97.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12 万元,完成预算的 30.00%,占 2.03%。具体情况如下: 1.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0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 7.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5.80 万元,完成预算的 82.86%。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部分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00 万元,购置车辆 0 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5.80 万元。主要用于正常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20 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 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0.4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12 万元, 完成预算的 30.00%。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 0.00 万元。2020 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12 万元。主要用于外地房产管理部门来人考察学习房产管理业务。2020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2 个、来宾 9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 年,我部门(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754.12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499.10 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59.71 万元;支出项目共 15 个,支出金额 195.31 万元。其中,进行项目绩效自评 15 个,自评金额 195.31 万元;纳入重点绩效评价(部门评价或财政评价)2 个,评价金额 122 万元。 (二)部门(单位)整体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根据市财政局的全面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河 南省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结合全市开展的 “转变作风抓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积极开展绩效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 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达到既定考核目标。 2020 年,我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 754.12 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分别对人员经费支出499.10 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59.71 万元、项目支出 195.31 万元进行绩效自评。其中,进行项目绩效自评 15 个,自评金额 195.31 万元,主要实施效果:保障单位公务车辆正常运行,办公大楼设备设施的维修及维护,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预算项目按照计划正常推进运行,规范物业管理, 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直管公房管理,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服务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绩效自评项目整体保证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有序发展,为群众提供了良好的便民服务场所和优质的窗口服务。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 98 分。 我单位共有 15 个项目批复了绩效目标,基于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对 2020 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进行自评,绩效自评平均得分为 88 分。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财政评价选取了2020 年度2 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一是廉租公租住宅小区管理人员经费,预算资金 72 万元, 用以保障廉租公租住宅小区管理工作日常运转;二是廉租公租住宅小区维修维护费用,预算资金 50 万元,用以保障廉租公租房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评价结果是 2020 年度公租房管理及修缮项目为低收入者解决实际住房需求,通过小区管理人员工作的持续运转, 使廉租公租房的使用效率、管理水平及服务能力得以提升。通过对廉租公租房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有效解决了房屋问题,改善了住房环境,使低收入群体在民生工程项目中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但是,2020 年度公租房管理及修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如年度绩效目标任务设置的不够科学合理、 资金管理有待加强、维修服务单位选取程序不够健全、长效机制有待完善等。绩效评价得分为 83.18 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00%。主要原因:我部门 2020 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主要原因:我部门 2020 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9.71 万元,较上年度增加3.49 万元,增长 6.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物业费欠款。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0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0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00 万元,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 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2 辆;单位价值 50 万 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 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 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 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 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 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 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 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 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 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 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 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 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七、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 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和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 第五部分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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