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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房文〔2008〕49号 办理结果:C 对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006号建议的答复 邵洪文、韩新玲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将经济适用房建设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 为了科学制定住房建设规划,切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我市先后开展了焦作市城镇房屋状况普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全面摸清了我市城镇居民住房情况。根据调查和登记情况,年初我们已制定了今后三年内的住房保障计划和发展规划,在报市政府批准后,计划2008年新建廉租住房 二、关于将经济适用房建设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中的建议 我市已连续两年将“建设廉租住房,做好廉租家庭租金补贴发放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中,省委、省政府也连续几年将“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推进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列入省定十大实事之中。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制定的目标和要求,积极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做好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关于将经济适用房建设列入政府为民为实事之中的建议,我局将积极与政府主管部门联系,争取将其列入2009年为民办实事之中。 三、关于尽快出台《焦作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办法》的建议 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多次讨论、修改,我局已起草完成了经济适用住房、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和限价房管理三个办法,已上报市政府办审核。现正积极与市法制办结合,正在进一步修改和准备材料中,争取尽快出台。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联系单位: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联系人:褚海林 联系电话:2925525 邮 编:45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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