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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房文〔2008〕70号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实行商品房开发情况定期报送制度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房地产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对我市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促进我市经济全面发展的支柱产业。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业统计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商品房开发和销售的总体情况,为合理稳定住房价格,科学引导居民消费,有效促进市场发展提供决策依据,现就全面实行商品房开发情况定期报送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报表:(表样附后) 1、《二OO 年 月份在建工程情况统计表》 2、《商品房屋销售情况月报表》 二、报送方式: 三、报送时间: 每月底28日前 四、报表要求: 1、《二OO 年 月份在建工程情况统计表》内容包括往年结转项目和今年新开工项目。 2、当月无项目或无商品房销售的企业,在报表上加以注明照常按月报送。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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