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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商品房开发情况定期报送制度的通知

2012-01-29 08:29| 发布者: admin

 

焦房文〔200870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实行商品房开发情况定期报送制度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房地产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对我市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促进我市经济全面发展的支柱产业。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业统计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商品房开发和销售的总体情况,为合理稳定住房价格,科学引导居民消费,有效促进市场发展提供决策依据,现就全面实行商品房开发情况定期报送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报表:(表样附后)

1、《OO    月份在建工程情况统计表》

2、《商品房屋销售情况月报表》

二、报送方式:

电子版,信箱号为fgjzgm@sina.com

三、报送时间:

每月底28日前

四、报表要求:

1、《OO    月份在建工程情况统计表》内容包括往年结转项目和今年新开工项目。

2、当月无项目或无商品房销售的企业,在报表上加以注明照常按月报送。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200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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