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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房文〔2009〕37号 关于焦煤集团王封冶化有限责任公司 危旧房改造问题的办理意见 市政府: 市领导批示件转办签第(58)号“关于焦煤集团王封冶化有限责任公司危旧房改造问题”收悉,结合危旧房改造政策,经研究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建议由焦煤集团王封冶化有限责任公司尽快提供对现有住房的鉴定结论,以便按政策解决职工家属的住房困难问题。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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