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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房文〔2009〕59号 关于全市房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房管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房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真培训的通知》(豫建法监〔2009〕8号,以下简称豫建法监〔2009〕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房管系统组织开展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训人员 全市房管部门及其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已参加省厅组织培训的人员除外),具体包括: (一)现在房管行政执法岗位已经取得《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 (二)因新录用或转岗等原因到房管行政执法岗位,尚未取得《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重点是住房和房地产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辅以行政执法技能等内容。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9月21日正式开展培训; 培训地点:市房管局六楼会议室。 地址:民主中路82号房管局大院。 联系电话:0391-2925252 五、有关要求 1. 全市房管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组织相关人员资格认证培训工作,特别是各市县区房管部门法制或执法队伍管理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按照市局培训计划及时参加培训,并于 3.请各参训人员报到时提供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用于制发培训合格证及建立信息监督系统。 附件:全市房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登记表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附件 全市房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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