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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关后勤管理工作有关制度的通知

2012-02-01 08:30| 发布者: admin

 

焦房文〔200986

 

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有关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房产管理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等后勤管理工作有关制度已经局党委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房产管理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2、房产管理局机关公务接待制度

3、房产管理局机关大院物业管理办法

4、房产管理局机关节能降耗管理规定

5、房产管理局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2009119  

附件1

房产管理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车辆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保证车辆安全,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房管工作服务,确保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

1、车辆实行归口管理。机关车辆统一由局办公室并专人管理,负责调度、维修保养、燃油消耗等工作,根据工作和公务活动的需要,统筹协调全局车辆的调遣和使用。

2、车辆的使用按照保证公务、合理调遣、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进行安排。

3、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若遇特殊情况确需外借的,需报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

4、实行驾驶员单车负责制,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5、车辆基本状况实行登记备案制。车辆驾驶员应及时登记车辆使用、用油和维护等情况,车管人员要定期逐车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二、车辆维修保养

车辆维修保养坚持厉行节约,修旧利废,修复为主,换件为辅的原则。

1、车管人员应按规定和相关技术要求,及时组织安排驾驶员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

2、严格执行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制度和定点维修制度。凡需维修保养的车辆,必须按规定程序先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并由修理厂方提出维修方案和费用预算,车管人员拿出修车意见,报请分管局长同意后,凭《焦作市房管局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到定点修理厂维修,概算超过2000元的报请局长批准后实施。修理厂凭修车单结算有关维修费用。
   
3、车辆的维修保养,车管人员应全程参与维修接洽、商谈,和驾驶员一道监督修车质量和进度。车辆修复后,应认真检查维修项目并核对无误,在维修项目单上签字确认,交回复核。

4、因公出差途中遇故障确需修理的车辆,须先电话告知车管人员,同时向局长报告同意后进行维修,回焦后按上述程序补办有关报批手续。

5、未经批准,擅自维修、增加维修保养项目或不到指定厂家维修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驾驶员自己承担,单位不予报销。

三、油料管理

1、车辆用油实行定额控制。原则上每月每车燃油费用控制在1500元以内,结余留用,特殊情况不够部分由驾驶员说明情况,提出报告,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局办公室会同财务科协调解决。

2、机关车辆加油统一使用加油卡,总加油卡平日由车管人员保管,局财务科根据需要定期充值。

3、驾驶员应按要求逐笔填写《车辆使用燃油费、行车里程登记表》并经车管人员签字认可。

4、公务外出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使用加油卡的,由驾驶员向车管人员汇报后方可加油,回焦后先登记,经有关人员证明和车管人员签字后经领导审批报销

四、车辆保险审验
   
(一)车辆在使用期内须连续购买车辆保险,不得中断,驾驶员要在保险到期前一个月向车管人员报告。由车管人员提出保险计划,定期到确定的保险公司投保。
   
(二)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向单位、交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交通事故。事故处理完结后要从实填写《车辆肇事登记单》。
   
(三)车辆的年审及驾驶执照审验,由驾驶员根据交管部门的规定,在车管人员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审验费用由单位负担。
   
五、驾驶员的管理

1、局办公室负责机关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和安全教育。
    2驾驶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做到热情周到,服务至上,自觉维护房管形象。
    3
、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超速行车、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不带病出车。主动接受交管部门的管理。
    4
、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观念。做到有事请假,不擅自出车,不无故误车,不随意变更行车路线,不私自将车辆借给他人或交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
公休时间或节假日,因公须出车的,做到随叫随到。

5爱护车辆,定期清洗,注重保持车辆洁净。每天做好车辆性能检查,车辆不用时须有序停放,及时入库,禁止车辆夜间在外停发。

6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的违章罚款,自行负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根据责任划分属主要责任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情节严重者要追究个人责任(包括追究经济责任),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7
、凡驾驶员私自出车、借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或造成车辆丢失的,一切责任、损失、费用等由驾驶员个人负责,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酒后驾车肇事,除由驾驶员赔偿经济损失外,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8
、驾驶员全年行车安全无事故,给予一定的安全奖励。

附件2

房产管理局机关公务接待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切实提升公务接待水平,有效控制行政公务费用开支,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范围。上级机关、房管系统和其他部门等因公来局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接待基本内容包括接送、食宿、购票、会谈和陪同参观考察等。

二、接待原则。应遵循“热情周到、对口接待、厉行节约、严格审批”的原则,使客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热情周到即接待程度应衔接周密,接待方式应完善,以礼相待,使客人感到热情、周到。

对口接待即局属各部门积极配合,接待来客时安排相应对口的科室和对等的领导出面,无关人员不参加。

厉行节约即招待来宾从简,不铺张浪费,不重复宴请,不消费高档烟酒,不出入高档娱乐场所。

严格审批即接待前需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予以接待,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自理。

三、接待程序

1.外部公务来客需要接待的,由对口接待科室填写《焦作市房管局公务接待申请表》,报请局长或主管局长审批同意后,由局办公室按标准予以安排。

2.本市(含县、区)公务来客,一般不

安排就餐,特殊情况需安排就餐的,由相关接待科室填写《焦作市房管局公务接待申请表》,经局长审批同意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工作餐。

3.局领导因公务活动需安排就餐的,由相关接待科室填写《焦作市房管局公务接待申请表》,经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四、接待规格及标准

公务接待规格及标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不超标准接待。外地(市)来局公务人员住宿费一律自行交纳。

五、接待要求

1.公务接待的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坚持标准,端正态度,提高接待服务水平,做到既周到热情,又不铺张浪费。

2.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主客人数应不多于宾客人数。

3.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公务接待申请表。凭此表作为指定酒店安排食宿并予以结算的依据

4.坚持月报接待费用制度,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5.局属各单位的公务接待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附件3

房产管理局机关大院物业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搞好局机关大院内物业管理工作,确保办公场所周围环境优美、干净卫生、安全有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局大院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实行规范化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情况实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  物业管理公司的选聘由局办公室负责,经考察合格,提请局党委会同意后,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合同,开始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条  局机关大院、办公楼内的公用部位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院容绿化、安全保卫等物业管理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费用由各单位分摊。

第四条  局大院内各单位及局机关各科室的室内环境卫生由各单位及机关各科室负责

第五条  值班保安员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搞好交接并登记。对来访人员要严格登记,掌握来访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目的等信息,经受访者确认后方可放行。严防出现失窃、失火、失密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同时妥善处置。

第六条  当班保安员对进出局大院的非院内单位车辆要进行询问,禁止非办事车辆和出租车入内。进入大院的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不得鸣笛并在指定位置按顺序停放。

第七条  环境卫生工作标准

1、地面无痰迹污垢、无烟头纸屑、无积尘积水、无其他废弃物;

2、墙壁无积尘污迹、无蛛丝虫网、无涂刻乱画;

3、门窗无积尘污迹、无脱落损坏、油漆光亮、窗明门净;

4、设施设备无积尘污迹、无锈蚀剥落、光洁明净;

5、垃圾桶、痰桶外壁光洁明净,清洗及时,无污迹异味,内存垃圾不超过2/3

6、卫生间无蝇虫异味,便池无尿碱水锈,手纸篓清理及时不积存。

第八条  院容美化、绿化工作标准

1、花草树木养护及时,无虫害、无枯黄、枝繁叶茂;

2、院内各类设施设备光洁明净、完好无损;

3、各种车辆定位存放、整齐有序;

4、垃圾杂物清运及时、日产日销。

 

 

 

 

 

 

附件4

房产管理局机关节能降耗管理规定

 

为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勤俭节约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节俭习惯,不断降低行政成本,制定本规定。

一、节约用电

1、空调的使用。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合理使用空调,无人时及时关闭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并养成提早关闭空调的良好习惯;尽量使用自然风,非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开空调。

2、灯具照明管理。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离开办公室时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

3、办公机具及设施管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饮水机、热水器等设备要随用随开,超过1小时不用或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用电器电源。通过分组电源开关控制等办法,对空调、楼道照明灯和大功率电器实行定时开关制度。

4、电梯管理。三层楼面间尽可能不使用电梯,以减少电梯运行用电。双休日、节假日电梯停用。

二、节约用水

1、强化节水意识。加强对用水设备的维护和改造,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杜绝跑冒滴漏,节约每一滴水;在机关卫生间张贴节水标志,单位任何人发现漏水现象有及时处置并向办公室通报的义务。

2、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避免长时间流水冲洗;控制各个阀门、水龙头的出水流量,随开随关,杜绝长流水,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切实减少耗水量。

3、进行清洁工作时,尽量对水资源进行多次利用,采用盛水器皿方式清洗物品;车辆清洗杜绝流水冲洗方式。

三、节约使用办公耗材

1、强化文印耗材的管理工作。推行网络办公,尽量在电子媒介上处理文稿,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提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耗,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

2、逐步淘汰高耗能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关闭办公设备,减少待机能耗。

3、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延长文印设备的使用寿命。

4、降低办公电话费开支。自觉利用内部小号通话,严格控制座机数量和长途电话,节约通讯费用。

 

 

 

附件5

房产管理局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为促进局机关卫生管理,提高职工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使干部职工身心健康地投入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局机关成立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为组长,局机关有关科室及院内相关单位任成员的卫生领导小组。局机关的日常卫生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

第二条  各科(室)长为本科(室)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的卫生工作负有督导、管理责任。

第三条  坚持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机关人员每天上班前要搞好室内外卫生,物品摆放要整齐,日常用具每日要清洗干净,做到地面清洁,窗明几净,室内尽量不吸烟;每周五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卫生进行一次集中清理。

第四条  办公室要督促保洁员员打扫好会议室、楼梯、楼道、楼内厕所,坚持每日一次小扫除,每周一次大扫除,做到无污物,无积存垃圾。

第五条  各科室和院内各单位一律不准任意占用公共场地,不准乱在建筑物和墙壁上乱涂乱画,不准饲养禽畜。所有人员都要爱护院内设施,大小便入厕,垃圾放入垃圾箱内,上下班自行车、摩托车按指定地点存放,不准将不用的自行车等存放在办公楼内。

第六条  由大院物业公司负责定期定点对蚊蝇鼠孳生地洒药消杀,消除蚊蝇鼠。

第七条  为保证制度的落实,卫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各卫生区域进行定期检查,搞好记录,检查结果予以张榜公布。

第八条  局办公室每月下旬组织对全局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每季度至少通报一次,其结果作为年终评先的条件记录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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