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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第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1号建议的答复

2012-02-01 08:31| 发布者: admin

 

焦房文〔201040

                                      办理结果:A

对市第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

061号建议的答复

 

王长根、王保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构建和谐居民住宅小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的《焦作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于1999426发布施行,到现在已运行十年多了,随着《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的颁布实施,《焦作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部分内容已不再适用,为此我局已于2008年对《焦作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制定了《焦作市物业管理办法》,报市政府法制办。

二、目前我市物业管理人员实行两级培训:一是物业公司经理参加国家住建部的物业管理经理岗位培训班,二是不定期邀请省建设培训中心到我市组织物业管理员岗位培训班。特别是2007 年以后,我们加大组织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累计组织培训物业公司经理67人,物业管理员396人。

三、开展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活动,该活动涵盖了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卫生管理、秩序管理、绿化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经济效益等一系列内容,目前我市已创建国家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2个,省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3个,省级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大厦)16个,市级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大厦)31个。今年我们计划同市综治办联合在全市开展“平安小区”创建活动,以期为全市业主提供一个和谐、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

四、加大对住宅区建设及管理的检查、督查力度,2008年、2009年工商、建设、房管等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曝光,限期整改,对群众来信来访、政府在线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落实、有回复。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2010年7月12

 

 

联系单位: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联系人:褚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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