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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16号提案的答复

2012-02-01 08:31| 发布者: admin

焦房文〔2010〕50号

                                     办理结果:B

对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316号提案的答复

靳小兵委员:

您提出的“加快和规范老城区的改造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情况

(一)政策制定工作

自2004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旧城改造工作的意见》(焦政[2001]17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中村开发改造的意见》(焦政[2004]19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开发改造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推进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今年6月20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棚户区改造动员大会,印发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焦作市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的通知》(焦政文[2010]76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棚户区改造的意见》(焦政[2010]9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棚户区改造优惠配套政策的通知》(焦政办[2010]96号)等文件,对全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做出了详细安排部署。

(二)改造进展情况

1.城中村改造进展。自2004年起到目前,我市共确定了26个城中村,经过区政府申请,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批准启动的项目有11个,批准启动的项目已开工的有10个,累计完成投资5.23亿元,开工31.9万平方米,竣工26.9万平方米。总体进展还不快。

2. 棚户区改造进展。(1)完成摸底调查。先后两次组织各城区政府对辖区内棚户区进行摸底调查,按照国家和省对棚户区改造的要求,经多次筛选确定,我市城区共有棚户区40个,涉及户数18855户,拆迁面积241.1万平方米,其中城市棚户区21个,涉及户数11536户,拆迁面积192.6万平方米;工矿棚户区19个,涉及户数7319户,拆迁面积48.4万平方米。(2)拟定目标、计划。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市区棚户区拆迁改造工作目标。从2010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到2012年基本完成省定目标的棚户区改造任务,其中2010年力争完成拆迁改造任务的30%,2011年完成拆迁改造任务的55%,2012年完成剩余15%的拆迁改造任务。根据目标,我市2010年计划完成工矿棚户区拆迁改造项目任务,启动南水北调主河道两侧城市棚户区拆迁及安置房建设,共涉及25个项目,拆迁户数8181户、拆迁面积69.5万平方米。(3)立足实际,积极推进。我们采取了两手抓的办法,边出台政策文件,边组织启动工矿棚户区的改造工作。目前,2010年计划启动的18个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入户调查已经基本完成,全部项目单位已与规划编制单位结合并进行测绘与规划,其中6个项目的控制性规划编制已经完成,1个项目(联盟卫材)进入拆迁阶段,1个异地安置项目(佰利联)中的安置房建设已经开工。

二、当前国家、省对棚户区改造的要求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意见。特别是国家住建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从2009年开始,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中成片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2009年11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豫政办〔2009〕154号),要求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棚户区改造的实施工作,实行市长负责制;各省辖市市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市长作为直接责任人,协调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主要矛盾和问题。要求从2009年起,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筒子楼等工矿棚户区和省辖市市区棚户区改造任务;其中2010年完成拆迁改造任务的50%以上,2011年基本完成拆迁改造任务。今年4月中旬,省政府专门召开了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与各省辖市政府签订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含棚户区改造)年度目标责任书,纳入对各地政府绩效目标考核范围。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今年6月20日市政府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办事处、相关工矿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召开了全市棚户区改造动员大会,正式成立了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焦作市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和棚户区改造优惠配套政策,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辖区人民政府为区内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工矿棚户区改造在辖区政府领导下由相关企业实施,并对全市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做出了具体详细的部署,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

三、下步具体工作打算

按照国家基本住房保障的阶段性目标,到2012年,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集中力量解决城市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基本解决现有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基本完成集中成片的城市和工矿棚户区改造;2013年至2015年,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同时今明两年我市南水北调工程绿化带拆迁任务非常繁重,国家、省确定的棚户区改造任务也要在2012年完成,这些改造的拆迁组织工作都需要各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按照现行我市城中村改造意见,城中村改造的拆迁也应由各区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因此到2012年前,我市关于拆迁改造的重点就是南水北调拆迁及其棚户区改造。

(一)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2010年度要完成工矿棚户区拆迁改造项目任务,启动部分城市棚户区拆迁及安置房建设。共涉及25个项目,拆迁户数8181户、拆迁面积69.5万平方米。

(二)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一是针对城中村改造中存在的拆迁安置造成土地成本高、拆迁难度大、优惠政策不够、直接参与开发改造的各方积极性不高及有关部门缺少配套审批政策等问题,参考郑州、洛阳、漯河等地城中村改造成功经验,修改完善并积极向市政府申报出台新的城中村开发改造优惠政策。二是科学拟定目标,充分考虑到目前各区拆迁改造的主要任务,要本着“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稳步推进,争取有一批改造项目的开工建设。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2010年7月12日

联系单位: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联系人:褚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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