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 |
适老化
手机扫码 分享此页

关于峰尚国际经济适用房项目补交土地出让金的通知

2012-02-02 08:31| 发布者: admin

 

  焦房文〔201113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峰尚国际经济适用房项目补交

土地出让金的通知

 

焦作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妥善解决峰尚国际经济适用房项目存在的有关问题,尽快落实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峰尚国际公寓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033号)的有关要求,请你单位务必在2011220日前向市国土资源局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待各项手续完备后,我局按照办理商品房房产证的程序为峰尚国际公寓业主办理商品房房产证。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     

© 2025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主办: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焦作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丰收中路1566号     电话:0391-2925525 传真:0391-2925525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手机站

维护:大河网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53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61号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豫ICP备1202374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