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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房产管理局对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4号建议的答复

2012-02-02 08:32| 发布者: admin

 

焦房文〔201176

 

办理结果:B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对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

054号建议的答复

 

赵国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焦作市市级保障性住房集中安置小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2011年经济适用住房的现状为省定项目8个,市定项目1个,续建项目4个,建设总投资48734万元,建设住房面积35.6万平方米,3867套。目前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运作模式主要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自筹、企业集资等运作模式。各位人大代表提出在经济适用房建设中,建议由国有开发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合作承担,目前我市在经济适用房建设的运作模式上已经走到全省的前列。2010年底,焦作市政府成立了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承担投资建设焦作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和焦作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通过这种运作模式,能够有效避免供应对象审查不严格,经济房建设标准不高和后期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联系单位: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联系人:石卫华

联系电话:2925525             编:4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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