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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房文〔2011〕79号 办理结果:B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038号提案的答复 王长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公司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一直以来都是按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二、多年来,我局有关人员经常深入物业管理小区宣传物业管理政策,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据物业服务合同搞好物业区物业服务工作,积极协调有关物业方面的纠纷和矛盾,我局对每一件涉及物业方面的投诉都会认真调查落实情况,按照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及时处理,针对不同处理情况及时向有关业主反馈处理意见。 联系单位: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联系人:石卫华 联系电话:2925525 邮 编:45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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