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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房产管理局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的答复

2012-02-02 08:32| 发布者: admin

 

焦房文〔201182

办理结果:B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146号提案的答复

 

白云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好、管理好和分配好廉租住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为加强社会监督,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证工程质量,我们已按省建设厅建住保〔201113号文件要求,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年度建设计划,开工项目信息,竣工项目信息。

二、廉租住房的分配和管理

(一)廉租住房的分配

2009年我市已出台《焦作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焦政办〔200999号),其中严格规定了廉租房实物配租的分配对象为:(1)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籍且在市区经常居住;(2)家庭收入状况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或低收入)生活标准;(3)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市政府规定的最低(或低收入)住房面积标准的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行公开摇号方式选房,已核准享受廉租住房资格的家庭均可申请参加摇,首轮摇号先确定全部参与实物配租分配人员的顺序号,确定下轮参与实物配租人员以及轮候人员的范围;第二轮按上轮顺序号摇号确定廉租住房房号,实物配租结果向社会公示。截止目前,我市在2004年军民街分配廉租房42套,2009-2010年分两期在分配廉租房531套,中站区廉租房小区90套,马村区廉租房小区65套。

(二)廉租住房的管理

焦东房管所负责民馨苑小区的管理、焦西房管所负责军民街廉租的管理、马村区房管局负责马村区廉租房小区的管理、中站区房管局负责中站区廉租房的管理,具体负责廉租住房租金收取、房屋维修养护以及物业管理等工作,各小区物业管理受到廉租住户的好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联系单位: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联系人:石卫华

联系电话:2925525             编:4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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