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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房文〔2011〕130号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2011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人大建议5件,内容涉及农民工问题、住房保障、物业管理和棚户区改造等多个方面,体现了人大代表对改善我市居住环境、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迫切要求和殷切希望,以及对我市房产管理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接到任务后,局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提案办理方案措施,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积极与代表进行沟通,5件建议全部按要求办结,办理结果均为B。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承办代表建议的基本情况 今年我局承办的5件人大代表建议,分别为第013号《关于采取针对性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建议》、第015号《关于加强撤村建居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工作管理的建议》、第054号《关于建设焦作市市级保障性住房集中安置小区的建议》、第115号《关于加快成立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建议》和第180号《关于加快市胜利北街、胜利南街、民生街和先锋街城市棚户区整体改造工作的建议》。办理结果全部为B。 二、办理建议的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接到人大代表建议的承办任务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将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工作落实。局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班子,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和人员,制定了办理方案,明确了办理进度,提出了办理质量要求。在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各承办单位和工作人员充分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极大地促进了承办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保证质量。为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专门制定了工作制度。在办理工作中,我局以落实责任制为重心,实行承办单位、局办公室、局领导三级负责。局领导对涉及自己主管的建议主动负责、一包到底。各承办单位选调业务骨干优先办理建议案。办理结果必须经承办单位领导、局办公室、局领导层层把关,从而保证了建议的办理质量。 (三)做好沟通,确保效果。我局特别注重人大建议承办效果,在做好书面答复的基础上,积极与人大代表取得联系,当面向代表汇报办理情况,回答代表的询问,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如:王美兰代表提出的第115号“关于加快成立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建议”,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先是多次与代表电话沟通,又当面征求意见,对答复文件认真进行修改完善,最终王美兰代表对我局的工作相当满意,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一)严格对照《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的要求和市政府督查室督办要求,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规范建议办理情况认定,科学合理划分办理结果分类,切实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 (二)充分重视建议办理工作,虚心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把一些好的建议落实到房产管理工作中去,多办实事好事,切实改善我市居住质量,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三)抓住国家大力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有利时机,认真落实国家、省住房保障工作优惠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廉租住房建设,稳步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继续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 (四)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正确把握房地产市场形势,强化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交易行为,加强对房地产业发展的正面宣传,引导居民合理消费,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五)促进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积极化解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开展多样化的专业服务,切实改善全市人居环境,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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