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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房文〔2011〕134号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对2011年度各单位进行集中考核的 通 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房管部门: 为全面掌握2011年度全市房管系统工作完成情况,进一步提高房产管理整体水平,根据《焦作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做好2011年目标考核工作的意见》(焦房文〔2011〕21号),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各单位、部门责任目标和班子建设等情况进行集中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从简高效原则,采取工作责任目标和单位班子建设同时进行的形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考核2011年度各单位整体情况。通过考核,充分掌握各单位一年来的基本情况,达到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目的,推动房产事业健康发展。 二、考核范围和内容 1.机关各科室主要考核:局年初分解的目标任务和责任目标、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局领导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等。 2.房地产交易所、房地产监理所、国有经营用房管理所、焦东房管所和焦西房管所主要考核:局年初分解的目标任务和责任目标、单位班子建设、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综合情况。 3.居园中介公司、天乐测绘公司、房信网络科技公司、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考核:与局签订的责任目标和公司业务开展情况。 4.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房保障办公室主要考核:与局签订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局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等。 5.博大豪世公司、房管局建筑设计院、政源房地产评估公司和河南中瑞公司主要考核:经济收入、班子建设、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信访稳定等情况。 6.各县(市)房管局,中站区房管局,马村区房管局主要考核:经济收入、住房保障、农村发证、物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一体化、信访稳定、精神文明建设等情况。 7.解放区、山阳区、新区房管部门主要考核:住房保障工作完成情况等。 三、考核程序 (一)局机关 1.由机关支部组织召开考评会议,各科室汇报2011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2.机关全体人员集中进行民主测评。 3.人事教育科负责汇总统计测评结果,由局党委会研究确定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 (二)局属单位 1.民主测评。召开单位全体职工会议,对本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党风廉政等情况进行测评。 2.查看资料。对照年初印发的局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内容,单位岗位职责、领导安排的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等,由考核组现场查看财务账目、工作记录台账、档案资料等。 3.客观评价。考核组根据所检查情况,做出公平、公正、客观的评价打分。 (三)县(市)区房管部门 1.召开考评会议。参会人员由各县(市)区房管部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发企业、群众代表参加,内容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2011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民主测评等。 2.考核组对应考核。考核组成员按照业务分工,与对口科室结合,现场查看资料,核对数据并落实相关情况。 3.客观评价。考核组根据对应检查情况,客观公正的对各县(市)区房管局做出综合评价打分。 对全市房管系统考核结束后,由局考核组统一汇总考评结果,报局党委会研究后,最终确定各单位、部门的考核位次和奖项。各单位、部门的考核评分标准和奖项设置,具体见《焦作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做好2011年目标考核工作的意见》(焦房文〔2011〕21号)。 四、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冯全义同志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被考核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考核组人员从机关各科室中抽调,考核时间在2011年12月下旬,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二)各单位在本年度内受到上级表彰奖励的,要将有关获奖证件复印件或匾牌照片与自查报告一同报考核组。 (三)各单位要在 (四)参加考核工作和被考核的有关单位都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廉洁考核,公正考核,不准借考核之机徇私舞弊,否则将严肃处理。 附件:1.2011年度年终集中考核时间安排表 2.焦作市房管系统2011年度推荐先进名额分配表
附件1 2011年度年终集中考核时间安排表
附件2 焦作市房管系统 2011年度推荐先进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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