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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关于印发《焦作市区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的通知

2017-02-04 08:51| 发布者: admin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文件

 

 

焦房文〔201620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焦作市区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
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城区房管、住房保障部门:

 为保障住房困难群众住房需求,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根据《焦作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焦安居〔20151号),特制定《焦作市市区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焦作市市区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2016年4月28日   

附件

焦作市市区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为保障住房困难群众住房需求,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个人申请、自愿租赁、随机摇号、自主选择,优先照顾特殊困难保障家庭、军队退役人员。
    二、分配房源
    按照公共租赁住房需求户数总量,对照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先后,以申请户数约110%的比例提供房源(按照建设规划规模取整可上下浮动),可分批进行,优先保障特殊困难保障家庭。
    三、分配对象
    (一)取得焦作市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资格,经个人申请,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确定的保障对象。
    (二)取得焦作市市区住房困难家庭(含新就业、外来务工和农村进城打工人员)保障资格,经个人申请,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确定的保障对象。
    保障家庭成员中有属于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及归国华侨、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下肢一、二、三级严重残疾人员、重大疾病人员、70周岁以上老人情况之一的家庭为特殊困难保障家庭,可优先照顾。
    四、资格确定
    (一)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特殊困难保障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含新就业、外来务工和农村进城打工人员,特殊困难保障家庭)进行资格认定。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填写《焦作市市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签字签章(指印)。
    (二)特殊困难保障家庭,详细情况汇总表必须经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盖章确认,名单在《焦作日报》上进行公示五天,无异议后方可认定为焦作市市区201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特殊困难保障家庭。
    (三)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将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信息分别录入计算机,在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网上公示五天,无异议后方可认定为焦作市市区2016年度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候选家庭,形成焦作市区2016年度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候选家庭信息资料。
    (四)市房产管理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将待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的楼号和房号全部录入计算机,形成焦作市市区201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被选房屋信息资料。
    五、分配规则
    (一)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采取按摇号顺序自主选房的方式进行,房源不分辖区,保障家庭可根据家庭情况自主选房,第一批分配完成后,剩余房源计入第二批分配中。
    (二)一个家庭限定配租一套住房。享受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再享受租赁补贴。
    (三)摇号前由市公证处对摇号的计算机进行清空查验,并对摇号候选家庭资料和备选房号信息进行审验,合格后导入计算机并签封。
    (四)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通知、召集保障家庭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等资料,按市房产管理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号选房。
    (五)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候选家庭必须按通知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选房,无故不参加选房的视为弃权。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提前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一同到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书面授权书。
    (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按照特殊困难保障家庭和一般家庭分两批进行,由电脑分别摇出选房顺序号,保障家庭按照顺序各自选出自己的住房。一个家庭只能一次选房,一旦确定不得要求进行再次选择。
    (七)市房产管理部门向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发放《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书》,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须在《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并与市房产管理中心委托的区房产管理部门签订《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逾期不签订《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放弃所选房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但两年内不可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六、现场操作流程
    第一批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含新就业、外来务工和农村进城打工人员)中的特殊困难保障家庭分配住房。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特殊困难保障家庭,推选两名代表现场进行计算机摇号,摇出特殊困难保障家庭选房顺序号。特殊困难保障家庭按顺序依次选房,选房结果由工作人员现场公布。住房保障家庭申请人现场登记签名,工作人员向其发放所选房屋的房卡并在计算机房屋信息中标注。选房结束后,由公证处对分房全过程以及结果进行公证,剩余房源全部进入下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选房。
    第二批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含新就业、外来务工和农村进城打工人员)分配住房。
    先由电脑摇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顺序号,然后按照顺序各自摇出自己的选房顺序号,按顺序选房,选房结果由工作人员现场公布。住房保障家庭申请人现场登记签名,工作人员发放所选房屋的房卡并在计算机房屋信息中标注。

 

 

焦作市房地管理中心    

2016428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5年4月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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