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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关于印发《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房产管理三年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8-01-09 09:31| 发布者: admin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文件

焦房文〔2017〕20号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房产管理三年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心所属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房产管理三年提升实施方案》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2017年1月10日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房产管理三年提升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14〕45号)和《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中心城区三年改造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6〕119号)要求,进一步提升房产管理服务水平,特制定我市房产管理三年提升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市委城市工作会和市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要求,不断提升房管系统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积极服务科学构建现代城镇体系、推进新型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大局,以开展房产管理三年提升行动为抓手,以加快商品房去库存、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规范公房管理为重点,为我市加快建设“四个焦作”,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
      (一)到2018年年底,市城区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稳定在10个月以下,商业用房库存去化周期稳定在40个月以下,确保市城区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完善落实好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月报和季度分析报告制度,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行政审批(服务)业务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办结率达100%,差错率为0,不出现企业和群众投诉事件
      (二)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三年内累计基本建成公共租赁住房6143套;积极打通租购通道,新增可分配公共租赁住房5590套;市区分配入住率达90%以上;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加大保障对象资格动态管理,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核效率,严肃查处违规使用公共租赁住房行为;规范配建保障性住房工作。清查底册,对应配未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加紧督促开工,制定合理作业规程。
      (三)完善物业行业监管机制,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全市物业管理面积突破3000万平方米;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现市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使用的规范化和信息化,县、市维修资金归集全覆盖;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星级物业服务”项目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市物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强化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全面规范物业项目的承接查验行为。
      (四)直管公房持续做好租金收缴和合同续签工作,保证租金收缴率达98.5%,合同签约率达100%;提高租金收益,建立相应的租金增长机制;规范公房承租秩序,做好直管公房入户走访工作;建立直管公房腾退机制;完善公房电子信息化管理体系;做好资产监管工作,健全公房管理制度;做好直管公房的维修养护工作,完善安全预警机制和报修程序,确保直管公房完好率100%,
      三、政策措施
      (一)房产市场管理方面
      1.积极推进房地产去库存。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结合农民进城购房的特点,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鼓励政策,扩大农民进城购房规模,结合实际出台农民进城购房补贴政策;扩大商品住房需求,加强对改善性住房、商业经营用房、办公楼等方面去库存政策的研究,适时出台符合实际的去库存政策。将购房补贴的范围扩大到城镇家庭自住及改善性住房。
      2.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发起设立住房租赁企业,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提供专业、规范的住房租赁服务,提高住房租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利用库存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多渠道增加租赁房源,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改造后按间出租,改造中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
      3.完善市场监测和预警机制。积极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沟通,适时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召开座谈会,认真做好房地产市场相关数据的搜集和整理。
      4.强化行政审批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学习。严格按照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和约束工作人员的行为,认真按照业务操作规范、作业流程,依法依规审核每项行政审批(服务)业务。
      (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方面
      1.建立督导机制。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导,及时把控工程建设进度,尽快完成建设任务。
      2.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加强内、外部联动,做好外部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重点解决不符合条件家庭退出法律程序问题。加强内部联动,理顺内部工作衔接,简化办事流程。
      3.健全工作制度。出台规范性文件,加强工作衔接,杜绝出现推诿扯皮。制定科学合理的配建工作作业指导书。
      (三)物业管理方面
      1.完善物业管理相关制度。配合省厅、省人大做好《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完善市级物业管理配套制度。
      2.强化行业监管措施。多策并举,加强物业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行政监督检查工作;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企业综合管理平台,促进企业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协会作用,推动行业自律。
      3.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和承接查验。全面实施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督促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分离,规范承接查验行为,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发现前期隐患。
      4.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市本级的维修资金管理管理软件系统功能,实现数据统计、汇总、记账、报表工作信息化,开展网上业主实时查询功能,主动接受业主的监督。
      5.开展“星级物业管理小区的创建”。在全市范围内所有物业管理住宅小区以及实施独立物业管理的非住宅项目,开展“星级物业服务”项目创建活动,实施“规范化运作、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
      6.积极开展平安小区和美丽楼院建设。协调、配合综治部门,在全市物业管理区域继续实行平安小区创建,推广解放经验,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全市实行“美丽楼院”建设。
      (四)直管公房方面
      1.努力搞好房屋经租管理。积极做好房屋租金收缴工作,最大限度的挖掘租金回收潜力,严格房屋租赁管理制度,把好直管公房分户过户审批关,资产资料管理。
      2.认真搞好房屋产权管理。注重抓好各项基础资料工作,加强产权管理;引进房产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实现了房产微机化管理;严格直管公房产权进出审核程序,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3.积极搞好房屋维修管理。加强房屋服务意识教育,及时解决住用户的实际困难。
      4、强化目标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约束职工行为,合理制定目标计划,并按照制度严格考核,以考核结果兑现当月工资。
      5.加大欠租追缴力度。利用法律武器,对那些长期不交租金和擅自转租转让的承租户,积极通过司法程序维护国有资产不流失。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房产管理三年提升行动顺利开展,中心成立房产管理三年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张刚任组长、其他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房产与行政事项管理科、房改综合科、物业管理科、焦东房管所、焦西房管所、国有经营用房管理所等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研究制定行动决策措施,解决行动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振精神。房产管理三年提升行动作为深化我市住房制度改革、适应新型城镇化要求,落实市中心城区三年提升行动的重要工作部署、意义重大,各中心所属单位、机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心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围绕既定的工作目标,积极进取、加强协作,以高昂工作热情,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转变作风,狠抓落实。房产管理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各中心所属单位、机关科室要树立服务意识、担当意识,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大事抓实,实事抓细,细事抓好”原则,将各项工作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让群众满意、政府放心。
      (三)注重宣传,树立形象。房产管理工作历来是社会舆论热点,房管系统要在做好传统媒体宣传的基础上加大新媒体、新方式的宣传力度;对购房退税、租赁公租房和物业管理等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要进行专业细致的讲解;重视模范带动效用,在房管宣传工作中要及时总结三年提升行动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挖掘行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从而在全市乃至全省范围内树立良好的焦作房管人行业形象。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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