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文件 焦房文〔2017〕27号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关于落实《焦作市四城联创十项集中整治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市“一赛一节”暨四城联创工作动员会精神,迅速掀起四城联创工作热潮,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根据《焦作市四城联创十项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主城区开展物业管理住宅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内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健全,环境卫生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环境卫生状况良好、公共厕所整洁卫生;设置宣传栏,定期更换核心价值观、文明创建、健康教育等内容。 二、整治标准 1.落实清扫保洁制度,确保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内道路整洁卫生。 2.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内地面平整硬化,有足量的垃圾桶、垃圾屋等密闭容器(每楼道设置一个),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内无乱倒垃圾、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设摊点、污水溢流、违章饲养畜禽及违章种植。 4.楼道有照明设施。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积尘。 5.花池、绿地、绿化带管护良好、无垃圾杂物。 6.规范设置毒饵洞等病媒防治设施,开展环境治理和药物消杀活动,四害密度达到标准要求。 7.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内公厕有专人管理、环境整洁。 8.在显著位置设立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 三、具体要求 主城区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开展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组织开展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4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并长期保持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清洁卫生。此项工作的好坏将作为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2017年3月31日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印发
|
© 2025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主办: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焦作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丰收中路1566号 电话:0391-2925525 传真:0391-2925525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53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61号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豫ICP备1202374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