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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文件 焦房文〔2017〕32号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关于专项整治散发违法小广告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销售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焦作市城市管理局落实一赛一节四城联创工作职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焦城创指〔2017〕7号)和《焦作市城区广告匾牌集中整治暨景观照明建设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就专项整治散发违法小广告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题学习。由焦作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组织,将市委市政府有关“四城联创”活动精神相关材料,放在协会网站,请企业相关负责人组织本企业进行学习,并贯彻落实。 二、企业自查。为确保城市环境卫生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各相关企业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展开自查,检查是否有在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场合散发违法小广告的行为,如有请立即停止,并自行销毁宣传材料。 三、组织检查。我中心将组织专人持续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城市道路十字路口、各大公园、广场等。对违规散发行为予以拍照记录,在主流媒体上曝光。 四、严肃查处。对于散发违法小广告行为,一经查实将没收宣传材料,约谈企业负责人,对拒不整改的涉事企业停办相关房产业务,并记入诚信档案。 此通知。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2017年4月17日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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