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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文件 焦房文〔2017〕58号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市房管中心懒政怠政、为官不为 问题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心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市房管中心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已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2017年7月4日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懒政怠政、为官不为 问题专项监督工作方案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促进履职尽责,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焦政办〔2017〕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房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内容与责任 (一)认真抓好中央、省、市交办的督查核查事项落实和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单位:承办具体事项的单位、科室)严肃问责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责任单位:监察室) (二)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决策部署,对农村脱贫、环境治理、民生实事、国资管理等暴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严肃依规依纪问责。(责任单位:监察室) (三)落实省、市政府集中督查事项,对上级政府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或者完不成任务、落不到实处的,严肃追究责任。(责任单位:监察室) (四)开展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活动,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责任单位:具体承办单位、科室)核实、查办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责任单位:监察室)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8日—7月14日)。召开动员会,对房管部门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进行部署,印发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5日—10月31日)。按照工作方案要求,中心所属单位和机关科室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整改落实。监察室同步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核查问责。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总结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的经验做法,选树典型、依案促改,进一步完善内部长效监督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的领导,中心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刚 市房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武修胜 市房管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调研员 贾瑞琪 市房管中心党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葛元彬 市房管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 郜延军 市房管中心副调研员 常九德 市房管中心副调研员 成 员:中心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中心办公室负责同志兼任,牵头负责全中心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日常工作。 (二)注重工作实效。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是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安排,也是推动工作的有效措施。扎扎实实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本身就是对是否存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的检验。因此,各单位、各科室一定要在思想上重视起来,在行动上扎实起来,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肃执纪问责。监察室要围绕监督内容与重点,会同有关科室开展检查暗访,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要畅通电话、手机短信、电子信箱、信件、意见箱等举报渠道,及时有效处理;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探索容错纠错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突出问题;要坚持以案明纪、以案强纪,强化震慑警示效果。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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