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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文件 焦房文〔2017〕97号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市房管中心巡察期间信访工作 应急预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各单位: 近日,市委巡察组入驻市房管中心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巡察,为确保巡察期间信访稳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市房管中心巡察期间信访工作应急预案》,请遵照执行。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30日 市房管中心巡察期间信访工作应急预案 根据市委巡察组工作要求,为做好市委巡察期间房管系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确保系统大局稳定,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正常秩序为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行业抓、抓行业”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做好信访人员稳控工作,确保不出现非法上访及群体性事件,努力做到进京赴省到市零上访。 二、明确工作职责,成立巡察期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市委巡察期间,各单位工作责任按照2017年5月下发的焦房〔2017〕17号文《焦作市房产管理局信访工作责任制度》执行。市委巡察期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刚 市房管中心主任 副组长:武修胜 市房管中心副主任 贾瑞琪 纪工委书记 葛元彬 市房管中心副主任 郜延军 副调研员 常九德 副调研员 成 员:机关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 巡察期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电话是2925525。 三、建立信访报告制度 在巡察期间,一旦发生群众上访事件,要在第一时间立即上报中心及分管领导,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制度,减少环节,提高时效。同时,要做好信访案件处理后情况的反馈报告工作,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 四、加强巡察期间矛盾纠纷排查 加强各类矛盾的排查工作,重点对问题楼盘、物业管理、房屋过户、房地产市场监管等遗留问题进行排查,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着重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综合施策帮扶特别困难的信访群众,对待不合理诉求要答复认真清楚,能坚持是非,细致引导,采取相应稳定措施,确保房管系统信访工作健全完善,预警机制明显,情况底数掌握,把各类信访突出问题的妥善处理和化解工作落到实处,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五、认真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严格执行领导值班接访制度。对群众上访做到随时接待、随时处置,并限期解决或妥善答复,跟踪问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化解矛盾。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巡察期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单位负责人要24小时保持随时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并建立值班带班和工作记录制度。 (二)应急保障 1.应急分队保障: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中心成立信访稳定工作应急分队,负责人李刚星、赵贵明、王进才、褚海林。机关各科室和二级机构正式人员为成员,随时接受调配。 2.应急装备保障:豫H6G848为应急车辆,中心办公室负责管理和调配。 3.信访应急电话:8795155,13939182655。 七、责任追究 市委巡察期间,凡发生迟报、漏报,推诿扯皮,处理不及时,造成重大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理,情节重大的,将依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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