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房文〔2019〕37号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房管(住建)部门、中心所属各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2019年4月29日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同时,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在我省举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意义重大。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和“小火亡人”事故,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安委办〔2019〕35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焦安委办〔2019〕24号)、焦作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焦防安〔2019〕2号)要求,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组织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防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4月30日前)。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对“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4月30日至10月10日)。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三)总结阶段(2019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各县(市)区房管(住建)部门、中心所属各单位要对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认真汇总,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三、工作重点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主要督查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河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情况,是否开展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排查并建立台账;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是否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排查;是否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定期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重点督查消防泵(栓)、消防水箱、防排烟系统、电气线路、应急照明、自动喷淋、自动报警、事故广播、监控等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落实消防管理制度、遵守消防技术规范;消防控制室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和制度建设,应急事件处置程序建立,防控制室人员值班和持证上岗工作以及档案资料收集管理情况;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及高层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等。 (二)中心所属各房管所要切实开展好对管辖的公有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承租户进行消防安全方面宣传提示警示,督促其克服侥幸麻痹心理;中心房产与行政事项服务科要负责督促中介机构在租赁合同中书面明确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中心房地产交易所要结合业务办理督促出租人、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三)各单位要对办公场所、机房、档案库、仓库等场所内消防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四、责任分工 (一)自查自纠。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人员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建立台账,并限期整改。同时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5月底前,中心所属各单位要将本次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消防安全承诺情况报中心住宅建设科;各县(市)区房管(住建)部门要将本次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消防安全承诺情况报中心物业管理科。 (二)开展专项治理。各县(市)区房管(住建)部门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工作。 (三)加强重点防范。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世界园艺博览会、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各单位按照“以面保点、整体防控”的思路,加大对常见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确保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落实防火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房管(住建)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督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层层分解任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利用互联网、手机平台、微信公众号、公共宣传资源等途径,以“关注消防,平安你我”为主题,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切实提高企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技能。 (四)报送资料。8月底前,各县(市)区房管(住建)部门要将本次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情况及隐患台账书面报送中心物业管理科。各县(市)区房管(住建)部门,从5月至9月,每月20日前,将当月工作小结报中心物业管理科。10月10日前,各单位报送工作总结。
住宅建设科 梁素清 许 卉 0391-2925675 邮 箱: jzfgjzzk@163.com 物业管理科 王进才 张 浩 0391-8795339 邮 箱: fgjwyk@126.com |
© 2025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主办: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焦作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丰收中路1566号 电话:0391-2925525 传真:0391-2925525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53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61号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豫ICP备1202374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