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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全市物业管理区域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 ...

2019-08-20 21:48| 发布者: admin

焦房201989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全市物业管理区域深入开展

“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实施

方案的通知

 

()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全市物业管理区域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2019820

 

全市物业管理区域深入开展

“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义马气化厂7.19”重大事故教训,着力解决狠抓落实仍有很大差距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质安〔2019239)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从20198月至10月底,在全市物业管理区域深入开“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已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着力解决安全发展理念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操作规程不落实问题,以“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为主线,以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抓手,聚焦物业管理区域,全面辨识风险、管控风险,全面排查隐患、消除隐患,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政领导责任,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3个月集中行动,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实现全覆盖,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事故隐患得到全面整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全面加强,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政领导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扩面提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工作任务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住宅小区、出租屋、施工工地等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等问题,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是否保管到位。施工现场、员工宿舍、物业管理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二)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是否落实防火措施,是否存在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存在被封闭、堵塞、占用等问题。高层建筑是否存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障碍物导致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等问题。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是否存在损坏故障等问题。

四、组织实施

(一)周密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周密安排。要成立专项行动工作组,定期会商研判,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专项行动。要围绕“事故教训在哪里、安全隐患在哪里、工作差距在哪里、对策措施在哪里”四查四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推动本领域重点任务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时时抓防控,人人抓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二)全面排查,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对每一个项目、每一个场所、每一个岗位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建立风险、隐患、督办、责任4个清单(见附件1-4),照单管控风险、消除隐患、严格责任。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对重大隐患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做到及时、坚决、彻底整改。行动期间,凡是物业服务企业自查、专家会诊发现的隐患问题,可以不予处罚;凡是对发现的隐患问题逾期未改、应改未改的,必须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处罚;重大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立行立改,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坚决停产停工。我中心将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风险隐患较多的单位进行约谈。

(三)全面动员,加强宣传教育。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新媒体等,对“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要强化社会监督,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注重总结提炼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及时编发行动专刊简报,同时报送我中心

(四)及时联络,加强信息报送。行动期间,实行日会商、周协商、月通报制度,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也要建立相应制度,强化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每周五上午10时前,将本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统计表(见附件5)报送我中心,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于每日15时前将有关情况报送我中心;专项活动结束后,及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送中心我中心将定期向省汇总上报各单位开展情况,并进行通报。

上述材料,请各单位对照各自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将材料信息分别报送至我中心物业科

联系人:王进才、张浩

 话:0391-8795339

 箱:fgjwyk@126.com

 

附件:1.重大风险登记清单

2.重大隐患排查清单

3.隐患交办清单

4.责任清单

                   5.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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