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房文〔2019〕121号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12.4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中心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市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焦作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12.4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房管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月1日(周日)——12月7日(周六)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 (三)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四)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辉煌成就;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七)房管领域执行的法律法规。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依法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 责任单位:中心机关及所属各单位 (二)组织集中学习宪法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集体学习宪法,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 责任单位:中心机关及所属各单位 (三)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各单位要以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发放宣传页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中心机关及所属各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单位科室要在执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三)注重宣传实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反对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要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宪法宣传实效。 (四)及时总结上报。各单位、科室,积极创作、制作符合中央精神、贴近群众生活的宪法宣传品,确保宪法宣传教育的准确性。各单位请于12月6日将“12·4宪法宣传日”活动情况,12月10日将“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总结、图片、视频等资料,发送至274670879@qq.com邮箱。 联系电话:8795332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28日 |
© 2025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主办: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焦作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丰收中路1566号 电话:0391-2925525 传真:0391-2925525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53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61号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豫ICP备1202374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