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房文〔2021〕25号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印发<物业管理区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刻吸取近期国内物业管理区域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物业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物业管理区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豫建房〔2021〕14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开展“三自主、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承诺本企业物业管理区域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建立自查自纠台账(见附件1),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到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定期梳理总结辖区内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每月20日前将辖区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送市住房保障中心物业管理科。2022年1月5日前报送辖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处理结果、及典型经验做法等)。 联系人:张浩 联系电话:0391-8795339。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1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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