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房文〔2021〕30号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关于成立协调、指导、督促老旧小区改造 过程中物业提前介入及后续管理工作专班 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焦作市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落实5月27日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的通知》(焦改提办〔2021〕11号)精神,为切实将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物业提前介入及后续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工作专班,现在通知如下: 主管领导:王冰 主管科室:物业管理科 联系人:张浩,联系电话:0391-8795339。 主要职责:协调、指导、督促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物业提前介入及后续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物业提前介入及后续管理工作。 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模式,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规模、环境、配套设施和产权情况,结合居民意愿和承受能力等因素,探索专业化、自管型、兜底式三种物业服务模式,推进物业服务全覆盖,改造提升完成后确定小区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后续长效管理机制。主要模式有: 1.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专业化、市场化的要求,对有条件实行市场化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其提供专业的物业服务,实现“一次改造、长效管理”。有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的老旧小区,应由街道办事处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标准为其提供物业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为确保老旧小区物业企业服务质量,物业服务企业的选择原则上从在“四城联创”工作中受到市政府表彰的20家物业服务企业中产生(具体文件及名单附后),鼓励街道办事处、社区把市政、绿化、保洁等项目及成片的老旧小区打包签订合同,使物业公司实现了“引得来,留得住,服务好”,让物业和居民在良性互动中得到健康发展, 2.业主自管型物业服务。对具有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强烈的老旧小区,建立自管模式,由居民自主管理。辖区街道办事处应充分发挥社区作用,指导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实行自行管理,积极组织老旧小区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鼓励成立“红色业主委员会”,党员比例不少于60%。逐步实现业主对本小区的共同管理,通过“居民缴费+公共收益补充”建立维修资金账户等方式筹措自治管理费用,实现小区自治共管的“造血功能”。 3.兜底式其他管理人。对规模小、分布散,一时难以实行市场化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探索组建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其他管理人)对多个小区协作共管,“连片打包”、“抱团取暖”,提供日常保洁、设施设备管护、公共秩序维护等社区保障性管理,使综合改造后的的老旧小区实现由“脱管”到“托管”。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1年6月21日 |
© 2025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主办: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焦作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丰收中路1566号 电话:0391-2925525 传真:0391-2925525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53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61号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豫ICP备1202374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