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房文〔2021〕89号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关于申报2021年度市级物业服务优秀项目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物业服务水平和物业服务质量,发挥物业服务优秀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我市物业管理年度工作安排,现将申报2021年度市级物业服务优秀项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凡申报2021年度市级物业服务优秀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2022年1月15日前,按照相关程序申报完毕,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于2022年1月25日前组织初评并将结果上报市住房保障中心物业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积极参与红色物业创建工作,未参与红色物业创建工作不得申报。 2.申报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是焦作市物业管理协会会员单位,并在项目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进行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 3.申报项目须满足交房后管理运营1年以上; 4.申报项目符合规划建设规范,配套设施齐全,入住率或使用率达85%以上。住宅项目建筑面积应当在5万平方米以上(别墅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申报公共物业项目的,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工业区类建筑面积应当在5万平方米以上); 5.申报项目在管理运营1年内未发生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性行为;未发生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且经查证属实的情况;未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查处或被记录不诚信经营、失信行为等情形; 三、申报程序 1.采用书面申报的方式。 2.申报市级物业服务优秀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完善“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的企业信息、项目信息和人员信息等内容。 3.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申报的市级物业服务优秀项目,要核实该企业在“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上的相关信息后并完成初评意见,符合市级物业服务优秀项目的,将初评结果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1月25日前报市住房保障中心物业管理科。 四、考核标准 申报市级物业服务优秀项目的验收标准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河南省省级示范物业项目服务评价标准>(居住物业)和<河南省省级示范物业项目服务评价标准>(公共物业)的通知》(豫建房管〔2018〕19号)执行。 五、组织考评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组织市物业服务行业专家考评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考评验收。 六、结果评定 公示期五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申报市级物业服务优秀项目进行认定,并进行公布。 七、奖励 1.对获得市级优秀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作为入选2021年度市级先进物业服务企业的重要依据,项目经理可入选优秀项目经理。一年内在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考评、检查中该项目予以免检。 2.对获得市级优秀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投标活动中,给予相应加分奖励,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效果,从而扩大品牌企业、诚信企业在物业管理市场所占份额。将问题多、诚信度低的企业逐步淘汰出物业服务行业。 八、具体要求 1.各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积极组织按时完成申报任务。 2.申报过程中严禁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纳入申报。 3.在项目考评时,严禁打人情分,严禁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 联系人:张浩 联系电话:8795339
附件:2021年度市级物业服务优秀项目申报表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2021年度市级物业服务优秀项目申报表
说明:1. 本表由申报市级物业服务优秀项目的相关单位填写,一式三份; 2. 应当如实填写,表格内不敷填写,可另加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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