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房文〔2022〕20号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关于成立焦作市物业行业防汛救援队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确保汛期安全,加强我市物业行业防汛救援工作和防汛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物业行业防汛救援工作人力、救援物资等资源,建立健全防汛应急救援机制,强化防汛救援保障能力,严防严控,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害及损失,特成立焦作市物业行业防汛救援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委相关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提高物业行业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建设为重点,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全面提高物业行业防汛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建设目标 坚持“规划引领、规范引导,整合资源、协同联动”的原则,努力建成一支精干高效、装备优良、战斗力强的防汛救援队伍,全面提升我市物业行业防汛救援水平和保障能力。 防汛救援机制和救援物资建设要基本适应任务需要,防汛保障和救援水平大幅提升,逐步形成反应灵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防汛救援体系。 三、组织机构 防汛救援队伍由焦作市各物业企业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救援队伍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汛期突发事件发生后,防汛救援队伍接受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统一调度,按照指令参与防汛救援行动。 为保证防汛救援人力充足,各物业企业应积极参与,及时更新防汛救援队伍名单(附件1)和防汛救援物资明细(附件2),并向所属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时报备。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更新后的防汛救援名单和防汛救援物资明细及时向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报备,确保防汛救援人员和救援物资调度有序、运转高效。 四、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 (二)严格履行防汛救援工作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心尽力、忠于职守。针对汛期排水防涝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坚决完成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赋予的各项应急救援以及其他任务; (三)积极参加专业技能培训、教育和演练,主动接受防汛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积极做好救援准备,加强救援装备和物资的储备、维护和保养。 附件:1.焦作市物业行业防汛救援队伍名单 2.焦作市物业行业防汛救援物资明细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2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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